关于启动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哈工办发〔2018〕38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创业创新工作健康发展,落实《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统筹指导、规范运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总工会与市邮储银行合作在全市启动哈尔滨市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现就启动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是指省总工会拨付和市总工会经费预算设立的资金,作为职工创业创新的专项扶持资金,为银行贷款提供贴息,由市总工会管理和使用。2018年,在全市试点扶持创业创新项目30个,每个区、县(市)工会至少有2-3个扶持项目,全市2019年扶持创业创新项目达到100个以上。
二、实施主体

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挖掘扶持项目和扶持对象,实地考察、可行性评估、项目确定、实施运行、指导监管等各个环节。定期了解、准确掌握扶持项目启动,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实际效果。市总工会提供资金扶持并对扶持项目进行政策、业务指导,检查扶持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三、扶持对象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会会员身份,有创业创新意愿和能力,特别是取得创业创新成果的职工。重点是能引领经济向高端发展的企事业单位技术领军人物、工匠、技术人才、科技项目带头人等的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能大量吸纳就业的创业带头人。
四、项目要求
(一)推动本地区发展的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二)新技术和高科技项目;
(三)带动创业效果好,吸纳就业(尤其是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多的项目;
(四)经营风险小,资金风险小,有发展前途的项目;

(五)利息合理,撬动资金量大的项目。

五、扶持方式

主要以贷款贴息的方式:
(一)以省、市总工会投入的扶持资金作为贷款贴息,与市邮储银行合作,由市总工会推荐扶持项目,市邮储银行按业务程序和贷款条件审核确定并发放贷款。
(二)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1的服务方式,对于吸纳就业人数多、风险小、确有发展前途的好项目,贴息期限可延长一年。
(三)贷款超过100万元的、延长贷款贴息期限的项目,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省总工会履行审批手续,同一项目不得分解申报。
(四)创业项目使用全市统一LOGO“哈尔滨市工会创业创新扶持示范项目”,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牌。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报《哈尔滨市工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审批表》,申请文件内容需同客观材料一致。申请内容包括:
1.项目情况:项目简介、可行性、发展前景,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贷款金额、企业经营、还款来源和能力。
2.提供个人征信及企业征信情况,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方法:(1)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大厅,提供身份证原件查询;(2)登陆中国人民银行网上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查询,链接https://ipcrs.pbccrc.org.cn/;
3.项目申报企业的有关文字、图片资料。
(二)所在单位和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市直属工会审核后,报市总工会;
(三)市总工会扶持资金项目评估论证专家组评估论证同意后,形成报告,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定;
(四)议定通过的项目转哈尔滨市邮储银行按业务程序和贷款条件审核确定、履行手续;
(五)银行审核合格的发放贷款。

七、资金监管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技协服务中心、创库科技企业孵化器负责各自工作对象创业创新扶持项目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市总工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扶持项目评估论证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负责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的接收、拨付等财务管理,负责与银行业务街接、对账,加强财务指导检查,编制预决算,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上级工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市总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接受省总工会对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
       市邮储银行根据市总工会推荐的扶持对象,按行业规定进行审核、发放贷款,并及时将结果报市总工会。对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发放贷款,进行贷后资金监管。建立扶持资金审批权限和资金使用申报、审核、审批、备案等规章制度。在收息日前与市总工会核对贷款明细、贴息额。为了防范资金风险,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对贷款申请人人身意外保险等措施。
       对于工作严重失职,或者违规、违法使用扶持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创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邓宏图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彭利、市总工会副巡视员于兰香、市邮储银行行长于波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财务资产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哈尔滨邮储银行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权益保障部,负责协调指导工作。组建项目评估论证专家组,负责扶持项目可行性评估论证。
(二)保障资金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创业创新扶持资金要用好用活用安全,随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级工会对项目的实施负有监管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总工会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跟踪服务,加强监管,每个年度扶持资金使用到期后,进行绩效评估。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会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的典型,充分展示创业扶持项目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和舆论支持。


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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